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頁「領事司法─問題解答」欄對「旅行證」的說明,「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是護照的替代證件,發給不便或不必持用護照的中國公民」。然而中國駐洛杉磯領事館網頁有關「在美國境內出生、具有中國血統的兒童赴華申辦旅行證」的說明,申請所需材料之一卻是「兒童外國護照原件及帶照片資料頁複印件」。
中國大陸歷來不承認雙重國籍,「美國寶寶」從獲得美國護照那一刻開始,理應自動喪失中國籍,何來不能申請中國簽證、反要申請簽發給中國公民的「旅行證」之說?中領館一位不願具名的領事也認為,令人費解,並且不確定地解讀,中方使領館要求兒童外國護照原件的要求,應不代表認可孩子的外國籍,而是為了確認身分之用。
然而月子中心業者和部分「美國寶寶」的父母,卻在中國的法律條文發現可利用的灰色地帶,擁有美國護照和中國戶口的「事實雙重國籍寶寶族」悄然形成,但同樣的法律條文卻令另一部分「美國寶寶」國籍認定都成問題,家長也跟著傷透腦筋。
不少華資月子中心提供代辦新生兒的美國護照和中國「旅行證」服務,收費500元至600元不等。這些「美國寶寶」的父母拿著「旅行證」回中國,通過或明或暗的渠道,為孩子登記中國戶口。據網友guigua爆料,友人的妻子持B1/B2來美生孩子,拿到「旅行證」後帶寶寶回北京,設法為孩子登記中國戶口,甚至申請到中國護照,使之具有「事實雙重國籍」。中領館的這位領事承認,實際操作的確做得到。
海歸到北京的網友lengjing也透露,先生拿到博士學位後,她自己持OPT和H1簽證期間先後生下兩個孩子,由於當時兩人均未取得美國居留權的中國公民,必須為孩子申請旅行證才可帶回國。lengjing回北京後,被公安局告知,要為兩個「美國寶寶」辦中國戶口須繳納人民幣18萬元。
但也有持「旅行證」的「美國寶寶」回國後,因「逾期非法滯留中國境內」使父母被罰款。已是美國公民的南巴沙迪那居民楊女士在美國生下兒子時,未取得居留身分,2004年回國前為兒子申請「旅行證」,顯示有效期六個月。楊女士認為自己是中國公民,兒子在國內住久一點沒有問題,所以一待就是九個月。當地派出所找上門,以「逾期非法滯留中國境內」論處,罰金竟然達每日300元人民幣,算下來是一大筆錢,最後雖然繳納一筆罰款,至今仍心有餘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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